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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七所联合内训第九期圆满落幕!深耕刑辩调查取证技能,锻造专业辩护硬实力

发布者:联系我们- 发布时间:2026-03-17 10:32 阅读:39

      为深耕刑事辩护专业能力,提升律师调查取证实务水平,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盐城七所联合内训第九期专题讲座在瑞信所成功举办。本次内训聚焦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核心实操技能,邀请行业资深专家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委会专业组带头人、人大律师学院客座教授薛火根教授亲临授课,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杨潇担任本次活动的主持人,盐城律师同仁齐聚一堂,共学共进,在专业交流与思维碰撞中夯实刑辩实务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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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开场致辞|聚力同行,共筑盐城律师专业成长平台

      活动伊始,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盐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卞国民会长为本次内训作开场致辞,对百忙之中莅临授课的薛火根教授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卞国民会长表示,联合内训已成为盐城律师行业一张闪亮的名片,更是盐城律师重要的学习与交流平台。他提出,内训活动要坚持创新、发展与精进,在交流形式上,要打破老面孔壁垒,让优秀的青年律师分批走上讲台分享交流,在实战中提升专业技能,推动盐城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在授课主题上,要从单一的专业业务交流,逐步向刑民交叉等多元领域拓展,契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律师办案需求。最后,卞会长预祝本次内训活动圆满举行,期待各位同仁学有所获、满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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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大咖授课|直击核心,拆解刑辩调查取证实操精髓

本次内训的核心环节,薛火根教授以“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操作技能”为主题,结合数十年刑辩实战经验与经典案例,从调查误区、取证规定、调查方法、实战案例等六大模块展开深度讲解,为在场律师带来了一场兼具理论高度与实务价值的专业盛宴。

薛教授首先直指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常见误区,通过律师非法调查获刑的真实案例,警示全体律师严守取证边界,杜绝违法取证行为。同时明确核心原则:辩护律师必须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这是有效辩护的基础,《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核心要求,也决定了案件的成败在于庭前的充分调查与准备。

授课中,薛教授清晰梳理了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定依据,明确区分“证据”与“证据材料”的概念,强调律师提交的材料需来源清晰、有据可查。针对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操作要领,提出“靶向调查”核心要求,即在深度阅卷、有效会见、广泛检索的基础上精准调查,同时坚持“客观性证据应调尽调,主观性证据小心谨慎”,并详细讲解了物证、书证、鉴定意见、控方证人、污点证人等不同类型证据的调查要点与风险防控措施,尤其明确了主观性证据调查的“五条戒律”,为律师实操划定清晰准则。

此外,薛教授结合著作权侵权撤销案、故意毁坏财物无罪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起诉案三个经典实战案例,手把手拆解调查取证的实战技巧:从深查工商资料击穿虚构管辖权、运用专家质证与海量案例检索构建无罪辩护逻辑,到围绕代采购模式调查固定真实交易证据,每一个案例都从案情分析、辩点挖掘、调查措施、辩护结果到办案心得层层剖析,将民刑交叉辩护、管辖权之辩、证据合法性之辩等核心技巧融入其中,让在场律师直观掌握刑辩调查取证的关键思路与方法。

薛教授强调,敢做善做调查的律师才是合格的律师,刑事辩护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功底,更需要“神探”般的调查能力,通过主动调查重构案件事实,以进攻的姿态实现有效辩护,同时要注重团队作战、民刑兼修,穷尽一切取证手段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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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精彩与谈|多维碰撞,共探刑辩实务难点与对策

      授课结束后,五位与谈嘉宾结合自身执业经验,围绕本次授课主题展开深度与谈,从不同视角分享对刑辩调查取证的理解与思考,直击实务难点,碰撞思维火花。

      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任满军主任直言刑事辩护是律师业务中要求最高的领域,辩护律师需与公检法斗智斗勇,其辩护价值不仅体现在无罪、轻判等显性结果,更多隐藏在量刑考量的隐形层面。同时提出,优秀的辩护律师需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坚定的辩护意志、明确的法律思维、雄辩的口才与丰富的实战经验,而阅卷是核心基础,需从卷宗中挖掘证据矛盾点。此外,他特别提醒律师注意调查取证的职业风险,警惕伪造证据、泄露国家秘密等罪名,尤其在向控方证人取证时,需做好全程录像等合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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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所张俞主任指出“调查取证”是律师界鲜有深入探讨的课题,应将其拆分为“调查”与“取证”两个环节,调查无明显风险,核心风险集中在取证阶段。他将刑事辩护分为“破”(攻击控方证据体系)与“立”(构建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提出攻击控方证据体系的风险远高于构建新证据,言辞类证据风险高于客观证据。同时分享了取证的实操技巧:向法庭提交证据时,需由提交人签字确认,律师提交的材料应注明为“证据线索”;调查取证方式需“脑洞大开”,可通过信息公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方式获取证据;且需结合案件性质、地区差异、被告人情况、律师自身经验综合评估取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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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陈荣荣主任从“控方”到“辩方”的视角转换出发,坦言此前对律师调查取证存在认知误区,此次授课纠正了“律师不能取证”的错误观念,明确调查与取证可分离,律师的核心是固定对辩护有利的证据。她提出两大实务困惑:一是侦查阶段是律师调查取证的高风险阶段,如何甄别与把控风险;二是在受贿、诈骗等依赖一对一言词证据定罪的案件中,律师如何有效质证与取证。同时,她对授课专家将刑事案件辩护细化到极致的专业态度表示震撼,直言大咖的办案思路为青年律师树立了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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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法德东恒(盐城)律师事务所王海军主任结合民事与刑事辩护经验,分享了三点核心体会:一是“应调尽调”是律师的法定义务而非权利,需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调查有利证据,即便如赔偿谅解情节这类看似细微的点,也可能成为案件的关键突破口;二是调查取证需精准“靶向”,明确“调什么”,坚决排除不利、歪曲的事实,避免盲目取证;三是“怎么调”需做到脑洞大开、依法取证、注重细节,可通过案例检索、侦查思维反向推导等方式获取证据,同时做好全程录像、权利告知、双人办案等合规措施,防范证人反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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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汇建律师事务所李磊主任作为青年律师代表,坦言本次授课收获颇丰,深刻认识到调查取证可从案件的细小切入点寻找突破,一个微小的细节往往能打开案件的全新辩护思路。同时他结合自身深耕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邀请同行加强跨领域交流合作,共同提升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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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升华|凝心聚力,推动盐城刑辩专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内训的最后,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刘玲主任做总结发言,从三个维度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升华,为本次内训画上圆满句号。

刘玲主任首先对薛教授的精彩授课表示高度认可与衷心感谢,她指出,授课专家深耕刑辩领域多年,拥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更兼具严谨的专业态度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其授课精彩纷呈、干货满满,以系统化的思路打开了律师的刑辩视野,“客观证据应调尽调,主观证据谨慎调查”的核心准则更是为律师调查取证指明了方向。专家注重法庭礼仪、深耕专业、笔耕不辍的职业态度,值得全体律师学习。

其次,刘玲主任对五位与谈律师的分享表示肯定,认为各位律师从风险防控、实务困惑、实操技巧等多个角度展开交流,直击刑辩调查取证的难点与痛点,为在场律师提供了多维度的思路与参考,这些宝贵的实务经验,将对律师今后的执业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最后,刘玲主任强调,盐城七所联合内训是盐城律师行业重要的学习交流平台,本次由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第九期内训,以刑辩调查取证为核心,精准对接律师实务需求。未来,各所应继续凝心聚力、携手共进,丰富内训内容与形式,让更多律师参与其中、学有所获,以专业的内训推动盐城刑事辩护专业能力的高质量发展,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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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盐城七所联合内训第九期的成功举办,不仅为盐城律师带来了刑辩调查取证的核心实操技能,更搭建了专业交流、思维碰撞的优质平台。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作为承办方,始终秉持“专业、专注、高效、负责”的理念,深耕专业领域,积极推动行业交流。未来,瑞信律所将继续发挥平台优势,与盐城律师同仁一道,共同提升专业素养,助力盐城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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