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至8月4日,全省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一法两规定”培训班在江苏警官学院拉开帷幕。来自全省各市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及省公安厅机关主要执法办案警种负责培训指导工作的教员共约15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班分别邀请了来自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及律师界的同志就如何适用新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进行执法展开授课。各授课嘉宾分别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从实际问题出发,对“一法两规定”作了深入的剖析和解读。薛火根主任作为律师界代表参与了本次培训班的授课,这也是省公安厅首次邀请律师界人士参与授课。
为促进警察与律师的深入了解,实现警察与律师的良性互动,薛火根主任于8月4日上午为此次培训班作了“新刑诉法下的侦辩关系”的专题讲座。薛火根主任首先对全国及江苏律师行业作了简单的介绍,使大家对律师行业有基本的了解;然后对新刑诉法实施情况作了精辟的总结并对新刑诉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了有益的建议;最后,又对新形势下如何建立新型侦辩关系、防止冤假错案及转变执法理念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得到了培训学员的一致认同。
讲座的最后,省公安厅领导对薛火根主任的讲座做了精彩的点评,并表示今后应更多地“引进来、走出去”,创造更多的机会加强与法官、检察官及律师之间的多层次交流,以加快实现公安机关的规范化执法。
附:省公安厅法制培训班邀请函
薛主任:
您好!
首先感谢您应邀为全省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一法两规定”( 即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培训班授课。修改后的《律师法》、《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辩护制度作为重大修改和完善,公安机关必须认真抓好贯彻执行,但在实务中确实还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近期,省公安厅举办全省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一法两规定”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省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及省公安厅机关主要执法办案警种负责培训指导工作的教员,约150人。经省司法厅律管处和省法院相关同志推荐,您是这方面的专家,有自己独到的研究和见解,想请您就刑事辩护制度重点问题,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构建良性互动关系、防范冤假错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的意见建议等角度,结合实务、案例,给大家上一课。引导和促进公安机关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经前期与您联系,请您8月4日上午9:00至11:30,在江苏警官学院安德门校区(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128号)培训楼四楼报告厅作辅导培训。届时,我们将提前派车去接您,具体时间和地点和您提前约。
再次对您的支持表示感谢!
江苏省公安厅法制总队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