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5日,泰州市第一期律师沙龙在泰兴市豪庭国际大酒店召开。泰州市公、检、法的相关领导及泰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薛火根主任应邀参加此次沙龙,传达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律师如何在《刑法修正案(九)》背景下如何防范执业风险做了总结点评发言。
本次律师沙龙举办于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召开、两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出台的背景下,旨在强化律师防范执业风险意识,提升泰州律师刑事辩护水平。薛火根主任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并进行总结点评发言,提出了有效辩护、无效辩护和不当辩护的概念区分,强调律师秉持为委托人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把握,充分利用刑事案件诉讼各个阶段展开辩护工作,进行有效辩护以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利益。同时,薛主任对参会律师提出的案件办理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本次活动是泰州市律师工作中第一届律师沙龙,为泰州市公、检、法良性有效互动提供了重要平台,推动了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的构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