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至2日,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常州召开。来自全省司法实务部门、高校科研院及新闻出版界的代表9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法学会刑诉法学研究会会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范群主持,省法学会副会长吴汝信,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戴源,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敏远、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等出席会议。薛火根主任应邀参加会议并就主持了会议第二部分的专题交流研讨。江苏省13名律师论文入选大会论文集并作为律师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与会代表就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侦诉审关系、审判前程序中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与刑事庭审实质化、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证据裁判规则、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侦查模式转变以及刑事辩护及辩护权保障等专题开展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不少真知卓见。
本次会议系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的背景下召开,有利推动了贯彻江苏省依法治省、打造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