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及两高《关于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施行以来,司法实务中如何理解与执行?律师如何更好的进行有效辩护?为了解决律师在理解适用司法解释所存在的困惑,2016年6月4日,徐州市法官协会、徐州市检察官协会、徐州市律师协会联合组织的“关于刑法修正案(九)及两高《关于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评析”专题培训在江苏师范大学敬文报告厅举办,市律协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具体承办此次活动。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宋晚霞主持了此次培训讲座,介绍了授课老师及本次活动的时间安排。
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薛火根通过贿赂犯罪的辩护现状、有效辩护的程序及实体问题等角度为大家讲授了《刑九解释下的贿赂案件的有效辩护》。
徐州市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知名律师王伯庭授课:关于刑法修正案(九)及两高《关于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评析。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刘宇对两高《关于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展开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