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金融犯罪辩护的专精特新
主讲专家:钱列阳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曾承办过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各大媒体报导。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检察机关特约监督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专题二:2023企业合规视野下的律师辩护
主讲专家:李奋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案例研究中心主任、律师业务研究所执行所长,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专题三:审判视角下的刑事辩护实务
主讲专家:国家司法机关权威审判专家
专题四:电子证据的有效审查
主讲专家:刘品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挂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副院长,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智慧法律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专题五:学者视角下的新型犯罪辩护——以网络犯罪和金融犯罪为例
主讲专家:王 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挂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会长
专题六:新型犯罪和新型侦查模式下的公安执法与刑事辩护
主讲专家: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负责人
专题七:公诉人视角下的法庭质证和辩论
主讲专家:全国优秀公诉人,某检察院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
专题八:刑事辩护永无止境
主讲专家:薛火根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董事局董事、刑事专业组负责人、高级合伙人,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兼任第八届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等
专题九:2023网络犯罪辩护的几个视角和刑辩能力提升
主讲专家:王国红 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兼任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济南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暨特邀监督员
专题十:毒品犯罪辩护中高精尖问题解读
主讲专家:曹春风 毒品犯罪辩护与禁毒预防教育专家、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五、结业证书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2.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十一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高级研修班”结业匾牌。
六、招生名额及对象
1.招生名额:招生名额限150名,以缴费先后为序。
2.招生对象: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各级公安机关刑侦人员;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教研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等。
七、培训费用及报名方式
1.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7800元(食宿费用自理)。
(1)提供集体合影
(2)现场颁发证书
2.收费优惠标准
(1)实务导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3.缴费及报名方式:
报名缴费:
(一)个人账户缴费: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链接,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报名后,通过系统缴费并填写票据信息。
特别提醒:因现在进入学校还是需要统一报备,学校财务也是统一要求只能以点击链接形式缴费,因此您如确认参加本次研修,请您提前点击链接缴费,这样我们可以根据学校财务处系统信息,提前为您报备,方便您进出校园。
(二)单位账户缴费: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链接,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后,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帐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律师学院刑辩班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律师学院负责老师处确认。
研修班结束后,由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统一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郑重提醒:收款方只有“中国人民大学”对公账户,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82507931。
八、报名联系人
学院电话:010-62515711
王老师:18511828223
韩老师:13331187166
薛老师:13716636007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邮箱:lawyerstud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