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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调查的律师不能称为好律师!薛火根主任受邀为无讼学院作直播授课

发布者:薛火根刑事辩护工作室 发布时间:2020-04-03 00:00 阅读:749

42晚上20时,无讼学院刑辩三人谈”系列“疫”公益培训直播课准时开播所高级合伙人、南京律协刑诉委主任薛火根受邀作为嘉宾与北京的许兰亭、陈雄飞两位大律师一起就刑辩律师的“阅卷与调查”问题展开“三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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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直播的主题围绕着刑辩律师的核心技能“阅卷与调查”展开,三位大咖律师首先从“阅卷的主体问题”切入,就当前争议较大的当事人和专家是否有阅卷权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薛律师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当事人和专家都可阅卷!当事人不阅看怎么核对?不阅看怎么认罪认罚?专家不阅看怎么提出专业意见促进司法公正?”后就阅卷范围问题,他再次提醒大家,“律师有权并应该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否则你就不够尽职。”同时,三位律师还为大家分享了“阅卷的技能点”,主要包括:要做好充分的知识储备、学会发现问题、更要用好辅助技能科学地阅卷。薛律师将关键点总结为:“发现五大问题:1、阅出不利、有利、疑点;2、阅出漏的卷(申请调取);3、阅出漏的人(调查);4、阅出漏的证据(调查);5、阅出辩点。”

随着讨论的不断深入,三位大咖交流愈加热烈,直播间的观众朋友们也纷纷通过留言加入讨论和互动,热情高涨。通过对留言区的提问进行穿插式的解答,更好地提高了大家的互动积极性和参与感,大家不断好评“三位老师的分享毫无保留,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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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的后半部分主要针对“调查”问题展开,薛律师首先谈起调查的“痛点”同时也是“难点”所在,很多律师存在“不调查、不敢调查、不会调查、风险意识淡薄”等问题,这些都是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必须克服的困难!他指出“律师调查,确确实实存在着不小的风险,但职业道德要求我们必须尽职尽责,不能因噎废食!如我们能依法依规调查,再加上一双法律人的慧眼,风险完全是可防控的!

随后,他针对如何靶向调查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见解,包括:“应在深度阅卷、有效会见、广泛检索并较全面掌握案情的基础上进行调查;同时要打开思路,应调尽调!”并提醒大家“调查不一定是取证,也可以是核实“八大类证据材料都可调查、法定酌定量刑材料都应调查。”

伴随着三位老师的讨论不断深入,观众们也针对具体如何调查、调查时的注意事项等提出了疑问,薛律师提醒大家在调查主观性证据过程中要切记“五不得”:“不得误导、引诱、贿买;不得先行告知供述和证言内容;不得事先打好笔录内容;不得同时对不同证人调查;亲友不得在场。”凝练、细致的归纳总结,让人直呼:“薛律师经验相当老到”“干货满满!”薛律师也鼓励大家“要坚持应调尽调!重视调查客观证据,多咨询专家,谨慎调查言词证据。只有依法依规、机动灵活,才能处理好调查取证的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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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直播“刑辩三人谈”持续三个小时,在线观众逾万名,还有人纷纷留言评论“欢迎老师们拖堂,多分享一点!”直播结束后,无讼学院还为薛律师颁发了战“疫”公益培训荣誉证书,向其表达深深的谢意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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